ICS67.180.20X11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828-2007淀粉综合能耗限额2007-11-30发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8-01-01实施DB37/828-2007前言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轻工办公室、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山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新力、国天庆、唐毅、马林慧。IDB37/828-2007淀粉综合能耗限额12344.14.1.14.1.24.1.34.1.44.1.5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淀粉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限额值。本标准适用于淀粉生产企业。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8885食用玉米淀粉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综合能耗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生产成品淀粉全过程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单位为吨标准煤(tce)。3.2直接综合能耗淀粉主要生产系统,从谷物原料进厂到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各种能源消耗总量。3.3间接综合能耗淀粉生产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在产品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和分摊到该产品上的各种能源消耗总量。技术要求企业实际(生产)消耗的各种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原煤、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蒸汽等),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氮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企业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是指用于生产活动的各种能源。它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能,不包括生活用能和批准的基建项目用能。生活用能是指企业系统内的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直接用于生活方面的能耗。成品淀粉主要生产系统,是指从谷物原料进厂开始,到成品淀粉入库为止的相关工序组成的完整的工艺过程和装备。包括浸泡、破碎、分离、蒸发、浓缩、除渣、压榨、干燥等。辅助生产系统是为生产系统工艺装置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气、采暖、制冷、仪表和场内原料场以及安全、环保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