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40.10B35DB36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589—2010有机食品资溪白茶管理体系2010-07–14发布2010-11-01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6/T589—2010IDB36/T589—2010I前言本标准由抚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资溪县人民政府、资溪县质监局、资溪县香檀山茶业有限公司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文贵邓泉兴、胡斌、张宝仙、周波、邱颖汝。DB36/T589—20101有机食品资溪白茶管理体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食品资溪白茶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通用规范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资溪白茶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及相关的供应环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630.1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GB/T19630.2有机产品第2部分:加工GB/T19630.3有机产品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GB/T19630.4有机产品第4部分:管理体系3要求3.1基本要求3.1.1按照资溪县农业生态经济发展纲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基地建设纳入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范畴,促进茶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高。3.1.2以品牌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统筹资溪白茶管理体系,形成县、乡、村、组和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共同组成管理网络。3.1.3资溪白茶生产、加工、销售等管理由资溪县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资溪白茶协会等部门共同负责。3.1.4资溪白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3.1.5资溪白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按GB/T19630.1~GB/T19630.4的要求建立和维护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形成本标准3.2要求的系列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3.2文件要求3.2.1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的文件应包括:a)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b)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质量管理手册;c)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操作规程。3.2.2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应按比例绘制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如有机茶园有变化,应及时更新图件。图件中应相应标明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a)茶园的地块分布,加工、经营区的分布;DB36/T589—20102b)相邻土地及边界土地的利用情况;c)加工、包装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及相关设备的分布;d)茶园内能够表明该茶园特征的主要标示物。3.2.3有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