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柏维力生物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BWLQ/BWL0018S—2023代替Q/BWL0018S—2022代餐粉(方便食品)2023-01-06发布2023-01-16实施柏维力生物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300215S备案生效日期:2023年01月16日Q/BWL0018S-20232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参照GB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进行编写。本标准代替Q/BWL0018S-2022《代餐粉(方便食品)》(备案号:34202204366S);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进一步规范、更新、调整;——术语和定义,进一步规范、更新、调整。本标准由柏维力生物技术(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延辉、魏光洲、马广婷、李昌俊、余茂宁。本标准于2015年02月26日首次发布;本标准于2018年01月23日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于2021年01月05日第二次修订;本标准于2022年05月06日第三次修订;本标准于2022年08月01日第四次修订;本标准于2023年01月06日第五次修订。本标准有效期三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BWL0018S-20233代餐粉(方便食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餐粉(方便食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标识、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和食品召回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第3术语和定义中规定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本标准。GB1351小麦GB1352大豆GB1353玉米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