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DB34备案号: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780—2008奶牛养殖小区建设标准2008-04-03发布2008-04-03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780—2008I前言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畜牧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起草。本标准起草人:谢俊龙、吴昊、刘善斋、李赛明。本规程于2008年4月3日首次发布。DB34/T780—20081奶牛养殖小区建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奶牛养殖小区的选址、布局、牛舍及配套设施建设、环境控制、饲养规模、饲养管理制度等奶牛生产的各个环节应遵循的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存栏产奶牛100头以上规模的奶牛养殖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4554场区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标准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T17824牛舍内的环境参数和控制规定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5035NY5040药物使用要求3小区选址3.1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3.2选址遵循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易于防疫的原则。在丘陵山地建场应选择不超过10度的阳坡,且交通便利。3.3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3.4电力充足、可靠。3.5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场、皮革厂、肉品加工厂、屠宰场及畜牧场等污染源;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应在300m以上,距离村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应在500m以上。4建设布局4.1奶牛养殖小区应按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进行布局。生产区位于管理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隔离区位于生产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4.2根据奶牛存栏量,按照每头牛不低于60m2的标准规划小区占地。4.3小区四周设防疫围墙或绿化带,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5牛舍建筑5.1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牛舍建筑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5.2牛舍朝向一般为南北方向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不易超过30度。5.3牛栏应沿牛舍长轴方向成单列或双列布置。5.4牛舍地面可采用水泥地面、砖地面等。5.5牛床面积为:1.9~2.3m2/头。DB34/T780—200825.6运动场地面积按20m2/头建设,地面为三合土,围栏应为1.5m高的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