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290.1-2013代替DB53/T290.1—2009紫皮石斛第1部分:产地环境2013-07-01实施2013-04-15发布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ICS65.020.20B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37423-2013DB53/T290.1—2013I前言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DB53/T290《紫皮石斛》分为以下3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分:种苗培育;——第3部分:生产技术规程。本部分为DB53/T290的第1部分。本部分与DB53/T290.1—2009《紫皮石斛第1部分:产地环境》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产地环境条件;——删除了第4章检测方法;——增加了第4章产地选择要求。本部分由龙陵县人民政府提出。本部分由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02)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龙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龙陵县林业局、龙陵县石斛协会、云南省龙陵县科学技术协会、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裴兴毕、梅丽宝、赵兴灿、张学文、刘家保、段兴恩、刘勇、张绍龙、杨必虎、孙祥厚、廖勤昌、杨宏俊。本部分代替了DB53/T290.1—2009。DB53/T290.1—2009为首次发布。DB53/T290.1-20131紫皮石斛第1部分:产地环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紫皮石斛产地环境条件及产地选择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紫皮石斛产地的选择。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3产地环境条件3.1地理环境海拔1200m~2400m,以1400m~1800m为宜;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65%~85%,以75%~85%为宜。3.2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的二级标准。3.3用水质量符合GB5084的规定。3.4土壤(基质)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的二级标准。3.5气候条件年平均气温14℃~20℃,以16℃~18℃为宜,极端最高气温<32℃,极端最低气温>-2℃,无霜期200d~300d;年平均降雨量1000mm以上,以1800mm~2200mm为宜;年日照时数>1800h,以>2000h为宜。4产地选择要求选择光照较充足、通风向阳,通水、通电、通路,坡度<20°的阳坡或平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B53/T290.1-2013版权专有不得翻印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871)6321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