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A00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1335—2010物流快运服务质量规范2010-12-10发布2010-12-15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3/T1335—201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伟、赵保华、李铭、缑金峰。DB13/T1335—20101物流快运服务质量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物流快运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快运服务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物流快速运输日常作业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354—2006物流术语YZ/T0128—2007快递服务3术语和定义GB/T18354—2006、YZ/T0128—2007中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彻底延误时限从快运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3.2快运承运方将托运方指定在特定时间内运达目地的物品,以承诺的运输时间运送到指定目的地,配送到目标客户手中或目标客户前往营业场所自取物品。4物流快运服务基本要求4.1服务时限取得货物之后应在承诺时限内递送到收货人手中或按约定及时通知收货人前往承运人营业场所自取,承诺时限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或不可抗力外,应满足以下要求:a)同城快运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b)省内异地快运服务时限不超过48小时;c)国内异地快运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4.2服务资费4.2.1告知快运服务组织应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服务资费计算方式。告知的内容应包括:DB13/T1335—20102a)快运服务计费的起重和资费;b)快运服务的续重和计费单价;c)附加服务的资费。4.2.2重量计费原则计费重量应取快件的实际重量和体积两者中的较大值。4.2.3服务费用设置原则快运服务费用的制定应按照《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快运服务组织不应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3服务场所及从业人员4.3.1作业场所快运服务组织应具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配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的作业场所。4.3.2营业场所4.3.2.1快运服务组织应具有固定的、易识别的营业场所,如搬迁或停业,需通过各种渠道和有效方式告知顾客。4.3.2.2快运服务营业场所应有组织标识。4.3.3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