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B41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3391.2—20212021-02-28发布2021-03-28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生猪疫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2部分:生猪屠宰场DB21/T3391.2—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共分为四个部分:——生猪疫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1部分:生猪饲养场——生猪疫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2部分:生猪屠宰场——生猪疫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3部分:生猪隔离场——生猪疫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4部分:无害化处理场本部分为文件的第2部分。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伟嘉牧业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作丰、金晖、范治斌、司占军、王冰。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动物及产品检疫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5号甲),联系电话:024-24229579。DB21/T3391.2—20212生猪疫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2部分:生猪屠宰场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猪屠宰场疫病防控消毒的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场的消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3消毒方法3.1入场消毒3.1.1车辆入场消毒运输生猪车辆通过场区入口处设置的消毒池(与入场大门同宽,长度6米、深0.3米以上),通过消毒通道设置的喷淋装置或手持消毒设备对车体消毒。3.1.2生猪入场消毒运输生猪车辆通过场区入口消毒池前,打开消毒池上方和左右两边的消毒药喷洒装置,车辆匀速、缓慢向前行驶,使运载生猪体表有效喷淋消毒药剂。3.2圈舍消毒3.2.1待宰圈舍消毒待宰生猪离圈后,用高压水枪将墙壁、地面和饲喂用具的粪便、血渍等污物冲洗干净,冲刷下的粪便等污物集中排放到排水沟。再用火碱溶液消毒墙壁、地面和饲喂用具,充分作用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3.2.2隔离圈舍消毒隔离生猪离圈后,用火碱溶液或次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