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B41DB21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3392.3—2021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场GuidelinesforanimalharmlesstreatmenttechnologyPartⅢ:Harmlesstreatmententerprise2021-02-28发布2021-03-28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共分为五个部分:——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第1部分:饲养场——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第2部分:屠宰场——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场——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第4部分:交易市场——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第5部分:诊疗机构本部分为文件的第3部分。本文件的制定,旨在确立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及动物产品时对人员、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方法、安全防护和档案记录管理等要求。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晨、刘俊、金晖、吴继阳、尚绪增、王冰、边际、丁静、司占军、林子裕、张辉、乔木、钱锐、潘婷婷、郑连湖。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动物及产品检疫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5号甲),联系电话024-24229579。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场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处理人员、设施设备、操作技术、安全防护和档案记录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境内动物无害化处理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3373病害畜禽及产品焚烧设备NY/T3386病害牲畜及病害牲畜产品化制设备NY/T3397病害肉化制成套设备技术条件NY/T3398病害禽类及病害禽类产品化制设备《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3术语和定义3.1无害化处理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过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