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20.30CCSX20唐山市地方标准DB1302/T552—2022地理标志产品滦南虾油生产技术规范2022-08-15发布2022-08-25实施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302DB1302/T552—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滦南县海产品加工协会、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爱民、李蕊、孟爱芹、陈飞。DB1302/T552—20221地理标志产品滦南虾油生产技术规范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滦南虾油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自然环境、加工要求、产品质量、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滦南虾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T5461食用盐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8186酿造酱油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滦南虾油在本文件第4章规定区域范围内,以本文件规定的原料、工艺生产的,具有本文件规定特性的虾油。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即: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柏各庄镇、坨里镇、胡各庄镇4个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DB1302/T552—202225自然环境产区年均日照2853h,平均气温10.5℃,降水量658mm以上,无霜期186d以上。年极端最高气温39.9℃,年极端最低气温-23.1℃。稳定通过10℃的积温3172.1℃~3367.8℃。6加工要求6.1原料要求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