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DB虹鳟养殖技术规范第7部分:防疫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rainbowtroutculturePart7:Epidemicprevention2008-11-14发布2009-03-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157.7—2008ICS65.150B52备案号:23806-2009DB11/T157.7—2008I前言为保证虹鳟养殖环境、养殖过程、养殖产品符合国家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特制订DB11/T157《虹鳟养殖技术规范》,本标准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亲鱼;——第2部分:亲鱼培育技术;——第3部分:人工繁殖技术;——第4部分:鱼苗培育技术;——第5部分:成鱼池塘养殖技术;——第6部分:成鱼网箱养殖技术;——第7部分:防疫;——第8部分:常见病诊治与安全用药;——第9部分:全价配合颗粒饲料。本部分为DB11/T157的第7部分。本部分由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顺通虹鳟鱼养殖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希顺、王昭明、黄剑锋、杨玛丽。DB11/T157.7—20081虹鳟养殖技术规范第7部分:防疫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虹鳟养殖用水、养殖生产、苗种、亲鱼、染疫、病死鱼的处理、疫病监测与疫情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北京地区虹鳟养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157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805.1淡水鱼类检疫方法第一部分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SC/T7103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3养殖用水3.1养殖用水应符合NY5051规定的水质标准。3.2苗种生产用水的取水处,应无养殖设施及工业、生活污染源。3.3孵化及上浮稚鱼饲育用水,应经消毒处理,确保水的洁净。3.4养殖设施排出水溶解氧:亲鱼、受精卵、发眼卵、孵化稚鱼应达6.5㎎/L以上,苗种培育及食用鱼养殖应达5.5㎎/L以上。3.5排出水经沉淀净化处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后,方可排入自然水域。4养殖生产4.1孵化及稚鱼饲育设施防疫4.1.1体重不足1.5g的稚鱼,应在封闭管理的孵化室、稚鱼饲育室内进行饲育、管理。4.1.2孵化及稚鱼饲育室,应实施专人管理、无关人员禁入制度。4.1.3孵化及稚鱼饲育室入口处,应设靴鞋消毒水槽、作业服紫外灭菌间、洗手消毒间。4.1.4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前,应进行靴鞋消毒、手消毒并更换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