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65-2003国境口岸饮食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规程Codesofmedicalexaminationforstaffengagedinfoodandservicefieldatfrontierport2003-05-28发布2003-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SN/T1265-2003前言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秀华、张继军、郭红。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65-2003国境口岸饮食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饮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要求、程序、诊断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饮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987-1995传染性肺结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0-1995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001-1995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002-1995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0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从业人员staffengagedinfoodandservicefield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以及公共场所内为顾客服务的人员。3.2健康检查medicalexamination为了确定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能够从事饮食、服务行业工作,而由检验检疫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的内容、项目和程序进行临床医学检查和实验室检验。要求4.1施检单位应由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的执业医疗单位。4.2医务人员应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4.3实施健康检查应具有临床医学检查和实验室所需设备。4.4从业人员不应患有五种疾病(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或副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对象国境口岸区域内饮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SN/T1265-20036程序6.1准备6.1.1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在体检当日应清晨空腹,持本人身份证和两张二寸免冠近照。并在体检表中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种、工作单位。6.1.2医生执业医师提前准备好体检表、血压计、听诊器、检查仪器、保证器皿、诊断试剂、一次性耗材料、物品的供应数量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