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86-2003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Codesofderattingforentry-exitcontainersandinnercargos2003-08-18发布2004-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辰SN/T1286-2003月U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铸、梅勇、蔡高宏、赵瑞、徐云庆。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86-2003入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的要求、对象、程序、效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的除鼠。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熏燕除鼠derattingby.fumigation利用熏蒸剂通人密闭环境使鼠类吸人致死。2.2、毒饵除鼠derattingbypoisonbait利用灭鼠药物和诱饵的配制物引诱鼠类摄人而致其死亡.2.3鼠征ratssigns鼠粪、鼠迹、鼠咬痕、鼠跑道、鼠巢、死活鼠等鼠类活动踪迹。2.4密闭场所sealedplace上下及四周既可严密封闭,又较易通风,有良好照明,空间面积可容纳两个以上标准集装箱及其卸载后的货物,外周50m无人员活动的固定建筑。2.5检疫处理专用场地specialsiteforquarantinetreatment经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可,符合防鼠、防虫需要,有足够的放置需实施除鼠集装箱存放面积的场地。3要求3.1熏蒸除鼠灭鼠效果应达到100写。3.2应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推荐使用的药剂。3.3为防止活鼠、蚤逃逸,集装箱及其货物熏蒸除鼠应在开箱前实施。3.4利用集装箱自身空间熏蒸除鼠时,应在检疫处理专用场地实施,利用其他场所熏蒸除鼠或对集装箱及其货物用毒饵除鼠时,应当在密闭场所实施。3.5除鼠过程应避免引起人、畜中毒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防止对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造成损害对象人出境集装箱及其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除鼠:一一被判定为鼠疫染疫或染疫嫌疑的;—来自鼠疫疫区的;—装载废纸、纺织废料的;—经检疫查验发现鼠征的。SN/T1286-20035程序5.1准备5.1.1人员集装箱及其货物除鼠应有两名以上人员操作.其中应有一名专业技术人员.5.1.2物品按选用的除鼠方法及除鼠量备足所需物品.见附录A、附录B,5.1.3急救药械配制急救箱(包),备齐常用及特殊需要的急救药、械,并保证能有效使用。5.2方法5.2.1燕燕除鼠熏蒸除鼠有鼠虫兼杀、防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