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0530一1996出口肉品中峡喃哇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Methodforthedeterminationoffurazolidoneresiduesinmeatforexport-Liquidchromatographicmethod1996一04一29发布1996一10一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SN0530一1996前台本标准是根据我国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对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及SN/T0001-1995《出口商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及生物毒素检验方法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而进行编写的。其中测定方法是参考有关文献,经研究改进和验证后制定的。本标准同时制定了抽样和制样方法。测定低限是根据国际通常规定的肉品中吠喃哇酮残留量的最高限量和测定方法的灵敏度而制定的。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鲍晓霞、陈笑梅。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肉品中峡喃哇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sN0530一1996Methodforthedeterminationoffurazolidoneresiduesinmeatforexport-Liquidchromatographicmethod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品中吠喃哇酮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冻猪分割肉中映喃哇酮残留量的测定。2抽样和制样2.1检验批以不超过2500件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2-2抽样数量批量,件最低抽样数,件1^-25126^1005101^25010251^-50015501^1000171001^-2500202.3抽样方法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从每件中取一袋作为原始样品,其总重量不少于2kg,放人清洁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交实验室。如每件中无小包装,或有小包装但每袋重量超过2kg者,则可用锋利刀(用酒精灭菌过)在抽出的包件中,每件割取不少于5009试样,混合后置清洁容器内,作为混合原始样。混合原始样的总量不少于2kg。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交实验室。2.4试样制备从所取原始样品中取出部分有代表性样品,经高速组织捣碎机捣碎均匀,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出不少于5009试样,混匀,均分成两份。装入清洁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25试样保存将试样于一18℃以下冷冻保存。注:在抽样及制样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含量的变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