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CCSB056523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标准DB6523/T352—202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制备技术规程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sampleprepara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qualityandsafetymonitoring2023-02-08发布2023-02-25实施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523/T352—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出。本文件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昌吉州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辉、张鹏、步岩刚、代立勤、刘杨秋凡、刘长勇、刘金辉、魏晓丽、高利芳、熊素玉、相红燕、石金荣。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昌吉市乌伊东路39号),联系电话:0994-2334803,传真:0994-2334803,邮政编码:831100。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昌吉市北京北路45号),联系电话:0994-2326292,传真:0994-2345361,邮政编码:831100。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994-2329097,传真:0994-2381050,邮政编码:831199。DB6523/T352—2023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制备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制备的一般要求、样品制备方法、样品分装、样品制备记录等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州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的制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一般要求样品制备人员4.14.1.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样品制备,对样品制备人员应进行培训、考核及授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