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CCSB056523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标准DB6523/T353—202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amplingofqualityandsafetymonitoringofagriculturalproducts2023-02-08发布2023-02-25实施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523/T353—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出。本文件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昌吉州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昌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园艺工作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步岩刚、曹骞、张晓伟、郭辉、刘长勇、田荣燕、高利芳、代立勤、魏晓丽、熊素玉、丁明、董燕、石金荣。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昌吉市乌伊东路39号),联系电话:0994-2334803,传真:0994-2334803,邮政编码:831100。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昌吉市北京北路45号),联系电话:0994-2326292,传真:0994-2345361,邮政编码:831100。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市西外环与健康西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994-2329097,传真:0994-2381050,邮政编码:831199。DB6523/T353—2023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术语和定义、抽样要求、抽样准备、抽样程序、抽样方式、样品处理、样品包装与封存、样品运输与入库、样品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昌吉州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0891水产品抽样规范NY/T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762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NY/T789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1897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2103蔬菜抽样技术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