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60CCSX106505哈密市地方标准DB6505/T153—2022生湿面小作坊生产规范Productionspecificationofrawwetflourworkshop2022-09-25发布2022-10-25实施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505/T153—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密市检验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春飞、张静、苏娜、陈楠。对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密市前进西路14号)。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02-2250279,传真:0902-2251069,邮编:839000。DB6505/T153—20221生湿面小作坊生产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湿面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标识、贮存运输、记录管理和产品召回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哈密市域内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生产加工生湿面制品的小作坊。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术语和定义GB148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湿面小作坊rawwetflourworkshop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从事生湿面制品的个体生产经营者。3.2生湿面制品rawwetflourproduct以小麦粉和水为主要原料,经配料、和面、成型后未经加热、脱水等处理的面制食品。4生产加工场所4.1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200m。4.2防止生产加工场所和周围区域内虫害孳生。进行杀虫、灭菌操作时,不得污染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对厕所等污染源采取隔离措施。4.3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有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要求,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4.4生产区与生活区应隔离。4.5设置与生产相适应的配料间(区)、加工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区)等生产功能间(区),并在进入生产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