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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033-2022 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操作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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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2033-2022 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操作要求 2033 2022 垃圾 源头 操作 要求
ICS 13.030.99 CCS Z 68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0332022 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操作要求 Requirements of practice for reducing restaurant food waste at source 2022-12-27 发布 2023-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2033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操作要求.2 5 餐饮单位环境卫生和排放要求.3 6 参考文献.4 DB11/T 2033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绿色能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北京再生资源和旧货行业协会、北京中京征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建国、王晓燕、贾斯宁、赵瑞东、武华军、吴昭丽、付秋慧、丁梦竹、刘振刚、罗磊、马建骥、李斌、董宁、孙治中、苟晓光、张硕、张术强。DB11/T 20332022 1 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操作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应达到的操作要求以及餐饮单位环境卫生和排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非经营性食堂及经营性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操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23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DB11/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餐厨垃圾 Restaurant food waste 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集体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食品加工废料等废弃物。3.2 餐厨废弃油脂 waste cooking oil 餐饮服务过程中废弃的动植物油脂,包括经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分离后产生和餐厨垃圾中分离出的油脂。来源:DB11/T 1390.42018,3.1 3.3 餐厨垃圾源头减量设备 device of reducing for restaurant food waste at source 通过对餐厨垃圾在源头进行杂物分拣、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将餐厨垃圾分为固体杂物,有机固渣、水、油脂等物质,实现餐厨垃圾源头分类、减少垃圾末端处理量的设备或装置。DB11/T 20332022 2 4 操作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原材料 4.1.1.1 宜采购净菜,按需求适量备货。4.1.1.2 宜采用中央厨房半成品统一配送,减少餐饮单位加工环节产生的餐厨垃圾。4.1.2 点餐 4.1.2.1 餐饮服务人员应及时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4.1.2.2 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4.1.3 用餐 4.1.3.1 推动“光盘行动”,减少食品浪费。4.1.3.2 自助餐饮服务应设置提示牌,引导勤拿少取、厉行节约。4.1.3.3 团体用餐服务应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防止浪费。4.1.4 餐后 4.1.4.1 应提示顾客将未使用完的菜品和主食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4.1.4.2 打包用食品包装宜按规定使用可生物降解制品。4.1.4.3 餐饮单位应安排相应人员将杂物、食物残渣、餐厨废弃油脂等进行分类投放。4.2 餐厨垃圾源头减量设备要求 4.2.1 基本要求 4.2.1.1 具备条件的餐饮单位宜安装餐厨垃圾源头减量设备(以下简称“减量设备”),对餐厨垃圾进行杂物分拣、固液分离、油水分离实现减量。减量设备宜安装在食品处理区外的单独空间,不应安装在洗碗间、消毒间或餐具保洁间,防止交叉污染及异味扩散。4.2.1.2 鼓励具备条件的餐饮单位使用符合排放要求的就地处理设备,对餐厨垃圾进行进一步减量处理。4.2.1.3 分类后的各种垃圾应按类别配备密闭收集容器。4.2.2 功能要求 4.2.2.1 减量设备应具备杂物分拣、固液分离、油水分离等基本功能以减少垃圾末端处理量。4.2.2.2 减量设备可根据需求因地制宜增加自动提升、破碎、挤压等其他功能。4.2.3 性能要求 4.2.3.1 减量设备宜为一体化整体设备,应保证连续、稳定运行。4.2.3.2 减量设备机械及电气部分应符合 GB 50231 规定的要求。4.2.3.3 减量设备运转时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规定,距设备 1m 处噪声75dB(A)。4.2.3.4 减量设备整机应达到防腐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洗。4.2.3.5 减量设备应安装方便、维修简单,可根据现场需求合理配置功能。4.2.3.6 减量设备电器元件应具备过热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性能。DB11/T 20332022 3 4.2.4 安装要求 4.2.4.1 减量设备安装应符合 GB 50231 规定的要求。4.2.4.2 减量设备的电路安装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4.2.4.3 有源减量设备安装场所应按照相关标准配置消防安全设施、标志明显。4.2.5 使用要求 4.2.5.1 减量设备分拣出的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等应由经主管部门许可的收运单位收运。4.2.5.2 减量设备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无异味。4.2.5.3 减量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维护。4.3 人员要求 4.3.1 减量设备操作人员应培训上岗,熟练操作。4.3.2 减量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好职业健康和安全卫生防护。5 餐饮单位环境卫生和排放要求 5.1 环境卫生要求 5.1.1 餐饮单位存放和处理餐厨垃圾的空间应置于食品加工区域之外,并保持密闭和清洁。5.1.2 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操作应保护环境卫生,防止餐厨垃圾遗撒、喷溅。5.1.3 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冲洗,保持设备清洁,减少异味产生。5.1.4 餐饮单位应对餐厨垃圾减量操作的空间每日至少进行 1 次消杀。5.2 排放要求 5.2.1 设备产生的污水应排放至化粪池或缓冲池。直接排放至公共污水管线的,污水中的 pH 值、悬浮物、动植物油、BOD5(五日需氧量)、CODcr(采用重铬酸钾作为氧化剂测定出的化学耗氧量)应符合 DB11/307 的要求。5.2.2 宜采取降温、密闭等措施,防止异味扩散。餐饮单位可安装除臭装置,排放的气体应达到 GB 14554的规定。DB11/T 20332022 4 参 考 文 献 1 DB11/T 1702015 生活有机垃圾好氧发酵设备技术规范 2 DB11/T 1390.42018 环卫车辆功能要求 第4部分 餐厨废弃油脂运输车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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