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99CCSB02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1149—202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价Creditratingevaluationofnewagriculturalbusinessentities2022-09-08发布2022-10-14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DB12/T1149—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津农汇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爱军、杜俊峰、张淑荣、卢东琪、葛凯悦、杨永安、王姝逸、张鑫、朱婷婷。DB12/T1149—2022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价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指标体系、评价程序、评价有效期限。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家庭经营类、合作经营类及企业经营类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家庭经营类familybusinesstype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主体。3.2合作经营类cooperativeoperationtype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3.3企业经营类enterpriseoperationtype农业企业,通过种植、养殖、采集、渔猎等生产经营而取得产品的盈利性经济组织。4信用等级指标信用等级指标见表1。表1信用等级指标等级符号评价分数等级含义AAA≥90信用很好AA80-89信用好A70-79信用较好B60-69信用一般C<60信用较差DB12/T1149—202225评价指标5.1家庭经营类指标体系见表2。表2家庭经营类基本指标评价体系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基础资质基本情况基本信息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地址、工作情况、婚姻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2提供信息不完整扣1分;无法提供信息扣2分。健康状况经营主体负责人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2无法提供信息扣2分。居住时间在申报地区的居住时间2满一年但不满三年扣1分;不满一年扣2分。经营者素质及成就经营主体负责人最高学历、负责人或主要劳动力获得过个人荣誉情况、负责人或主要劳动力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业培训或继续教育情况4经营主体负责人最高学历低于高中文化水平扣1分;负责人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