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60CCSB202101沈阳市地方标准DB2101/T0059—2022地理标志产品清水大米Productofgeographicalindication—Qingshuirice2022-11-25发布2022-12-25实施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2101/T0059—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辽宁国投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沈阳市北源米业有限公司、沈阳锡伯龙地创意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邢超、李昂、李洪江、王丽华、佟宜沅、文武、井星浩、潘莉丽、宋晓光、盛金、张晓伟、林洋、张黎黎、高丹丹、张慧琴、张柳、李丽。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本文件归口部门联系电话:024-82703839;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本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024-23920779;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DB2101/T0059—20221地理标志产品清水大米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清水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清水大米。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5493粮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