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3009-1999前言制定本标准的技术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并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作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础,并参考了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法规,其中包括: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RCP-1-1969,Rev.30997)《食品卫生通则国际推荐规程》,欧共体指令91/492EEC《活双壳贝类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91/493EEC《水产品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美国联邦法规21CFRPart123and1240((水产品生产与进口的安全卫生程序》,加拿大渔业海洋部的《质量管理规范(QMP)),GB/T19021.1-1993《质量体系审核指南审核》等。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林美娇、王联珠、陈远惠、张云波、李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SC/T3009-1999Codeofqualitymanagementforfishprocessing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水产品加工卫生控制要点以及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为基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程序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加工企业。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83-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SC/T9001-1984人造冰(原GB4600-1984)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水产品海水或淡水的鱼类、甲壳类、藻类、软体动物以及除水鸟及哺乳动物以外的其它种类的水生动物。3.2水产加工品水产品经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加工如加热、盐渍、脱水等,制成以水产品为主要特征配料的产品。包括水产罐头、预包装加工的方便水产食品、冷冻水产品、鱼糜制品和鱼粉或用作动物饲料的副产品等。3.3水产食品以水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3.4良好加工规范(GMP)生产(加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食品应遵循的作业规范。GMP的核心包括:良好的生产设备和卫生设施、合理的生产工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3.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一种控制手段:对原料、关键生产工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