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30CCSB40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1056—2022代替DB22/T1056—2011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Sikadeerproductprocessingtechniquecodeofpractice2022-09-16发布2022-10-30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DB22/T1056—2022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代替DB22/T1056—2011《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与DB22/T1056—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b)删除了要求(见2011年版的第2章);c)增加了产品来源(见第4章);d)更改了鹿茸加工方法(见5.1,2011年版的第3章);e)增加了鹿脱盘(见5.2);f)增加了鹿角(见5.3);g)更改了鹿血(见5.4,2011年版的4.6);h)更改了鹿心(见5.5,2011年版的4.5);i)更改了鹿胎(见5.6,2011年版的4.4);j)更改了鹿鞭(见5.7,2011年版的4.1);k)更改了鹿尾(见5.8,2011年版的4.2);l)更改了鹿筋(见5.9,2011年版的4.3);m)增加了鹿骨(见5.10);n)增加了鹿皮(见5.11);o)增加了鹿肾(见5.12)。本文件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世鹿鹿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大鹿业有限公司、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鸿坤鹿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东鳌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市佳盛麟种鹿科技有限公司、农业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长春市双阳区博文鹿业良种繁育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印石、陆雨顺、武伦鹏、刘政波、毕晓东、嵩之松、段景玲、华梅、李铁军、李庆杰、冯刚、王艳梅、李嘉榕、刘继永、张镇、桂宝玉。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22/T1056—2004;——DB22/T1056—2011。DB22/T1056—20221梅花鹿产品初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产品来源及鹿茸、鹿脱盘、鹿角、鹿血、鹿心、鹿胎、鹿鞭、鹿尾、鹿筋、鹿骨、鹿皮、鹿肾的初加工程序。本文件适用于梅花鹿产品的初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