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B66备案号:34024-2012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119-2012樱叶加工技术规程Sakuraleafprocessingtechnicalspecification2012-05-08发布2012-08-08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T2119-2012前言樱叶是樱树的叶片,具有清香和除臭的功能,目前该产品全部出口日本。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扬州市农林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市维扬区甘泉华实特种林食品经济合作社、扬州市标准化协会。本标准起草人:王明清、王龙宝、周云。DB32/T2119-20121樱叶加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樱叶加工技术规程的加工条件、加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樱叶的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17白砂糖GB1895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加工条件3.1加工厂3.1.1樱叶加工厂所处的大气环境应不低于GB3095—1996中规定的三级要求。3.1.2食品加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3.1.3加工厂宜建在樱树园中心或附近安全地带,兼顾交通、生活、通讯的便利。3.1.4根据加工要求布局厂房和设备。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无关人员不应进入生产区。3.1.5加工厂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铺设硬质路面,排水系统通畅,厂区环境需绿化。3.1.6应有与加工产品、数量相应的加工、包装厂房、场地,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地面要硬实、平整、光滑,墙壁应清洁。加工和包装场地应全面消毒。3.1.7加工厂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成品和半成品的仓库或场所。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樱叶仓库应具有密闭、防潮功能。3.1.8加工车间应采光良好,灯光明亮。3.1.9加工厂内不应堆放生产资料和杂物。3.1.10加工厂应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配有相应的更衣盥洗、照明、防蝇、防鼠、防蟑螂、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厕所有化粪池。3.2加工设备3.2.1加工设备为腌制器皿、杀菌用锅炉、真空包装机等。DB32/T2119-201223.2.2不应使用铅及铅锑合金、铅青铜、锰黄铜、铅黄铜、铸铝及铝合金材料制造接触樱叶的加工零部件。3.2.3设备要进行定期保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