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61/0003—2013XXXXX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61代用茶安全要求2013-02-25发布2013-03-25实施陕西省卫生厅发布DBS61/0003—2013DBS61/0004—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5.2.3条为强制性的条款,其余为推荐性的条款。本标准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省卫生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安独立茶叶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博雅茶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成胡洪明徐金桥张莉陈勇王鹏苏京晶唐欣项萍本标准属首次发布。IDBS61/0004—2013代用茶安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009.146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2茶取样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代用茶选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食用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过粉碎)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4产品分类按照所选用可食用植物的组织器官的不同,代用茶分为:根类、茎类、叶类、花类、果实(种子)类和混合类。其中,混合类是指以同一种类或不同种类药食两用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后(不经过粉碎)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代用茶产品。1DBS61/0004—20135技术要求5.1原料要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5.2成品要求5.2.1感官要求5.2.1.1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植物学组织形态和品质特征,大小均匀、形态完整;色泽正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