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标准规范DB3301DB3301/T125.2-2008无公害食品倒笃菜第2部分倒笃菜加工2008-12-30发布2009-01-30实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01/T125.2-2008前言根据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无公害食品倒笃菜等系列标准,作为判定无公害食品质量的依据。本标准分三部分,本部分为第二部分无公害食品倒笃菜第2部分倒笃菜加工,该系列标准还有:无公害食品倒笃菜第1部分细叶芥菜的种植;无公害食品倒笃菜第3部分产品质量。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本标准由浙江秋梅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秋梅食品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秋梅、林美华、彭友生、张瑞平。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DB3301/T125.2-2008无公害食品倒笃菜第2部分倒笃菜加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倒笃菜要求、加工工艺、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倒笃菜加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461食用盐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DB3301/T125.3无公害食品倒笃菜第3部分产品质量3要求3.1原料要求:3.1.1植株要齐根削平,抖去菜上泥土(不用水洗),剔除黄老叶,然后根部朝上,茎叶朝下,在菜地摊晒4h~5h,让其自然脱水。摊晒过程中要防止雨淋浸水。3.1.2将摊晒的原料菜运至加工点,按60cm的高度成畦状叠放整齐,堆放1天~2天至整体菜叶萎瘪至金黄色。堆放地点要求是室内干燥阴凉处。3.2辅料要求:3.2.1加工用的盐符合GB5461要求。3.2.2加工用的水符合GB5749要求。4加工工艺4.1加工卫生要求加工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的规定。4.2分拣将堆放后的原料菜剔除腐叶和杂物,如发现已经抽苔过长了,必须将抽苔的部分全部抽掉。4.3切菜将分拣好的原料菜放入切菜机进行切碎,切碎的长度可以是0.5cm~3cm。4.4清洗切碎好的原料菜进入清洗机器,进行清洗,清洗一遍后进入漂洗机漂洗。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及时更换水;确保原料菜没有泥沙。4.5压榨脱水1DB3301/T125.2-2008清洗完成后的原料菜进行第一次压榨脱水,经过第一次脱水后,加入脱水鲜菜重量2%的盐进行第二次脱水,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