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犛犖/犜2967—2011植物检疫证书签证规程犌狌犻犱犲犾犻狀犲狊犳狅狉犻狊狊狌犻狀犵狆犺狔狋狅狊犪狀犻狋犪狉狔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犲20110531发布2011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军、韦国海、乐海洋、陈欣、黄福珍、黎财慧、石振、吴长坤、龚忠年、彭仁、陈伟琪。Ⅰ犛犖/犜2967—2011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植物检疫证书签证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进境、出境以及转口植物检疫证书的签发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760植物检疫证书准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植物检疫证书狆犺狔狋狅狊犪狀犻狋犪狉狔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犲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含有可确保货物不携带或基本不携带有害生物的必不可少的全部信息的文件。3.2签证机构狅狉犵犪狀犻狕犪狋犻狅狀狅犳犻狊狊狌犻狀犵狆犺狔狋狅狊犪狀犻狋犪狉狔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犲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机构。官方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本标准中出现的签证机构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3.3签证狆犺狔狋狅狊犪狀犻狋犪狉狔犮犲狉狋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应用植物检疫程序签发植物检疫证书。4准备4.1人员安排签证机构应当拥有具备相当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并能熟练地开展以下工作:———可根据输入国检疫要求拟订和(或)审查签证工作方案;———可开展有害生物的检查和检验以及种类鉴定;———可开展或监督开展检疫处理。4.2受理报检4.2.1受理出境货物报检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种植、生产或加工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受理所辖区域相关产品的1犛犖/犜2967—2011版权所有·禁止翻制、电子发售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