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080.01G15霭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6324.2-2004代替GB/T6324.2-1986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第2部分: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的测定Testmethodoforganicchemicalproducts-Part2:Determinationofdryresidueafterevaporationonawaterbathforvolatileorganicliquids(ISO759:1981,Volatileorganicliquidsforindustrialuse-Determinationofdryresidueafterevaporationonawaterbath-Generalmethod,MOD)2004-03-15发布200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6324.2-2004目吐吕GB/T6324《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分为如下几部分:—第1部分:液体有机化工产品水混溶性试验—第2部分: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的测定—第3部分:有机化工产品还原高锰酸钾物质的测定方法一一第4部分:有机液体产品微量硫的测定微库仑法—第5部分:有机化工产品中拨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容量法—第6部分:有机化工产品中微量拨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光度法本部分为GB/T6324的第2部分。本部分采用重新起草方法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759:1981《工业用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的测定通用方法》(英文版)。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章条编号与ISO759:1981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759:1981时,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主要差异为删除了ISO759:1981的第8章试验报告。本部分代替GB/T6324.2-1986《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测定的通用方法》。本部分与GB/T6324.2-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警告”的内容和采样一章(见本版的警告和第5章);—将本部分适用于蒸发残渣量不小于5mg/kg的挥发性有机液体修改为适用于蒸发残渣量不小于10mg/kg[0.001(mg/mL)〕的挥发性有机液体(1986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将蒸发皿在烘箱中加热1h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45min后称量,重复上述操作至质量恒定修改为蒸发皿在烘箱中加热2h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周围环境温度后称量,(1986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6章);—将有残渣的蒸发皿在烘箱中加热2h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45min后称量,再放人烘箱中加热1h,放人干燥器中冷却45min,称量至质量恒定修改为将有残渣的蒸发皿在烘箱中加热2h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周围环境温度后称量,重复上述操作至质量恒定(1986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6章);—结果计算所用试样密度由20℃下的修改为试验温度下的密度(1986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7章);—结果计算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