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洗涤剂样品分样法GB/T13173.1一91Methodsofsam川.divisionfordetergents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607-1980《表面活性荆和洗涤剂样品分样方法》。在该国际标准中推荐了两种粉体样品分样器(锥型及回转型),本标准仅采用锥型分样器。1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困本标准规定了粉状、顺粒状、青状和液体洗涤剂样品的分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粉状、顺粒状、青状和液体洗涤剂、表面活性剂的样品分样。由于以下原因需要对样品进行分样:a.由500g以上的混合大批样品制备250g以上的最终样品或实验室样品;b.由最终样品制备若干份相同的实验室样品或参考样品或保存样品,每份样品质量都在250g以上;c,由实验室样品制备试验样品。2.1术语大批样品:不保持其独特性的汇集批样品。;‘;混合的大批样品:汇集的批样掺合一起得到的均一大批样。分样;在不改变组成的条件下,通过减少样品的t而得到的样品。注:在减少样t的同时,必要时还须减小样品的爪粒.脚为当样品较少而籁粒较大时,不易保持原样的性质2.4最终样品:为了试验、参考或保存的目的,按照能够再分成相同份样的取样方法得到或制备的样品。2.52.6实验室样品:为了送至实验室检验或试验用而制备的样品。参考样品:与实验室样品同时制备,并与之等同的样品.此样可被有关各方接受并保留为在有异议时,用作实验室样品。27保存样品:与实验室样品同时制备,并与之等同的样品。此样将来可被用作实验室样品。2.8试验样品:由实验室样品制得,从中可直接取试验份。3原理用机械方法将大批样品分祥.直到获得小份样品。4程序4.1粉状产品此规定程序适用于粉状产品,包括喷雾干操产品,特别包括在干燥过程后再配入添加剂的产品。注①粉体中含有干操后加入的添加剂时,所得到的物理混合物有分离倾向.②对洗衣粉建议在通风橱内取样,箱要时应带上面革.4.1.1装置国家技术监份局199,一09一10批准1992一08一01实施GB/'r13173.1一91可以用任何符合要求的装置。本标准规定使用锥形分样器u锥形分样器(见图1和图2)具有的构造应该使每次分样操作所得的两份样品在数量上差不多。在J性质上可代表原样。能满足这些条件的锥形分样器(见图1),主要包括一个加料斗(A),锥体(B)和转换料斗(C)。锥体(B)的顶部正好位于加料斗(A)下开口的中心,转换料斗(C)位于锥体(B)的底部。22个受器幻排列在转换料斗w)的周围并交替地连接到转换料斗底部的两个出口。被分样样品经加料斗(A)流过锥体(B)表面,转至转换料斗(C>,被分至22个受器,再交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