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CB15569一1995Plantquarantinerulestransportingofagriculturalplant,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国内调运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检疫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农业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2术语2.1调运检疫指各类植物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及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在流通(包括托运、邮寄、自运、携带、销售等)过程中,农业专职植物检疫人员根据植物检疫法规进行的检疫检验和签证22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指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应该实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23检疫对象指国家公布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补充检疫对象。2A批指同一时间、同一发运地点、收货地点、if11一品名i品种)、同一运输工具的全部应检物品2.5件指同,包装的全部应检物品。3调运检疫程序调运检疫程序见下图。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一06一02批准1996一01一01实施GB15569一19954准备工作4.1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受理并审核农业植物调运检疫报验申请单〔附录A(补充件月,调人地提交要审核的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附录B(补充件)〕,复检时核查植物检疫证书。4.2向中报人查询货源安排、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情况,准备检疫工具,确定检疫时间、地点和方法5现场检查51现场检查内容现场调运应检农业植物、植物产品及其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堆放场所等,是否有检疫对象,有无病原物和害虫各虫态及其排泄物、分泌物、蜕皮壳、蛀孔等痕迹复检时应核查调运应检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与检疫证书是否相符。5.2抽样根据不同应检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不同包装、不同数量,分别采用对角线五点取样或分9z设点等方法取样。川肉眼或手持放大镜直接观查抽件样品GB15569一19955.3检查对种子过筛检查,对苗木、接穗、块茎、果实等仔细检查根部、枝条、茎秆、皮层内外、叶片、芽眼和果实表面、曹洼、果梗等部位有无害虫各虫态及蛀孔、虫道、虫瘦;有无病害症状、肿瘤、菌廖、杂草籽等。具休抽查件数见表1表1现场抽样件数标准表种类按货物总件数抽样百分率,%抽样最低数种子类>-4000kg的2^5<4000kg的5-1010件100件苗木类>10000株的3-5100^-10000株的6-10100株果实类、块根茎0.2-5.05件或100kg中药材、烟草0.2-5.05件注:J〕散装种子100kg为一件,苗木100株为一件。②下足抽样最低数的全部检验。③其他类可参照表中比例抽查.6室内检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