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01B04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630.4-2005有机产品第4部分:管理体系Organicproducts-Part4,Managementsystem2005-01一19发布2005-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19630.4-2005前言GB/T19630《有机产品》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第2部分:加工;—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第4部分:管理体系。本部分为GB/T19630的第4部分。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本部分起草单位: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春敏、李显军、高秀文、时松凯、王茂华、陈云华、徐娜。GB/T19630.4-2005有机产品第4部分:管理体系范围GB/丁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通用规范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有机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及相关的供应环节。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963。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9630.1有机产品第1部分:要求GB/T19630.2有机产品第2部分:加工GB/T19630.3有机产品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963。的本部分。3.1有机产品生产者。rganicproducer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种植、养殖以及野生产品采集,其生产单元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3.2有机产品加工者organicprocessor按照本部分从事有机产品加工,其加工单位和产品已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已获准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3.3有机产品经营者。rganichandler按照本标准从事有机产品的运输、贮存、包装和贸易,其经营单位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产品获准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3.4生产基地productionbase从事有机种植、养殖或野生产品采集的生产单元。_3.5内部检查员internalauditor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内部负责有机管理体系审核,并配合有机认证机构进行检查、认证的管理人员。GB/T19630.4-20054要求4.飞基本要求4.1.1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4.1.2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按GB/T19630.1-GB/T19630.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