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9220-2003前言为深人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完善我国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技术和设施水平,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增俊、李玉林、詹扬、纳绍平、张捷、赵慕馨、丁艳本标准由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GB/T19220-2003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管理使用的术语和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对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商品质量、商品管理、交易管理、市场管理、市场信用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综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蔬菜、水果、肉禽蛋及水产品等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_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406.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2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GB18406.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GB18406.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农副产品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粮油等产品及其加工品。3.2农Ali产品批发市场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规范的进行农副产品批量集散、价格形成,并具有信息、结算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3.3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环境设施清洁卫生、交易商品符合本标准的质量管理要求、经营管理具有较好信誉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场地环境4.1场址以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不应有下列情况:a)有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b)有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地.4.2场内环境4.2.1设施应明确标识,人流物流畅通。4.2.2绿化面积应不少于整个批发市场总面积的500,环境美观.GB/T19220-20034.2.3地面清洁卫生,不应有形成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源4.2.4设有电子屏幕和产品索证查询系统。4.3棚内环境4.3.1空间应宽敞明亮、通风、不拥挤,不应有蚊蝇等虫害。4.3.2通道应设有标识,保持畅通,不堆放与经营商品无关物品。4.3.3空气应清新、无异味。设施设备5.1交易棚(厅)5.1.1交易棚(厅)宜建单层建筑,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