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120.30C53qG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0138-2005代替GB1013810143-1988盐渍鱼卫生标准Hygienicstandardforsaltedfish2005-01-25发布2005-10-01实施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中GB10138-2005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代替并废止GB10138-1988《咸鳍鱼卫生标准》、GB10139-1988《咸鳗鱼卫生标准》、GB10140-1988((咸带鱼卫生标准》,GB10141-1988《咸蝴鱼卫生标准》,GB10142-1988《咸绒鱼卫生标准》,GB10143-1988《咸黄鱼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0138^-10143-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按照GB/T1.1-200。对标准文本格式进行修改;—将GB10138-10143-1988六项标准合并为本标准;—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的卫生要求;—标准适用范围扩大为:“鲜、冻鱼经盐腌后加工制成的腌制品。”—采用CAC/GL7-1991《鱼甲基汞指导值》(Guidelinelevelsformethylmercuryinfish)中甲基汞指标,增订甲基汞限量;—增加了组胺、铅、砷、甲基汞、锡、多氯联苯和N一二甲基亚硝胺限量,修改了过氧化值和酸价的单位。本标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即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至2006年9月30日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卫生防疫站、沈阳市和平区卫生防疫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海南省卫生防疫站、浙江省嵘洒县卫生防疫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效晖、韩一鸣、林弟雄、韩彩轩、李伟、张绍勇、迟玉聚。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GB10138-1988;-GB10139-1988;-GB10140-1988;—GB10141-1988;-GB10142-1988;—GB10143-1988GB10138-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盐渍鱼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与运输的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鲜、冻鱼经盐腌后加工制成的腌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21食盐卫生标准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锡的测定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