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922.1-2001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从GB14922-1994《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监测等级(啮齿类和兔类)》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标准。本标准对实验动物等级进行了重新设定,与微生物学等级对应,将实验小鼠和大鼠的寄生虫学等级分为清洁级、无特定病原体级(SIT)和无菌级,取消了普通级。豚鼠、地鼠、兔仍保留四级。犬和猴分为普通级和SYF两级。相应增加了犬和猴的寄生虫学监测项目。本标准对取样数量作了重新规定。根据生产繁殖单元大小决定取样数量,改变了过去按动物等级取样的做法。兔、犬、猴等较大动物可以活体采样,不必处死动物,因此取样数量也没有减少。本标准对必须检测和必要时检测作了限定性说明:“必须检测项目:是指在进行实验动物质量评价时必须检测的项目。必要时检测项目:是指从国外引进实验动物时、怀疑有本病流行时、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时必须检测的项目”。除少数特殊的寄生虫定名到种外,对其他要求排除的寄生虫,采用“体外寄生虫”、“全部蠕虫”、“鞭毛虫”等笼统的名称。减少了具体的项目,避免了“挂一漏万”,节省了检测时定种的时间,但又能确保实验动物的寄生虫学质量。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4922-19940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实验动物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振业、李冠民、刘兆铭、诸欣平。本标准于1994年1月首次发布www.techtrans.c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4922.1-2001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代替GB149221994Laboratoryanimal-Standardsandmonitoringforparasitology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的等级及监测,包括: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的等级分类、检测顺序、检测要求、检测规则、结果判定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地鼠、豚鼠、兔、犬、猴和清洁级及以上小鼠、大鼠。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8448.1-18448.10-2001实验动物寄生虫学检测方法3实验动物寄生虫学等级3.1普通级动物conventional(CV)animal不携带所规定的人兽共患寄生虫。12清洁动物clean(CI)animal除普通动物应排除的寄生虫外,不携带对动物危害大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寄生虫。3.3无特定病原体动物specificpathogenfree(SPF)animal除普通动物、清洁动物应排除的寄生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