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3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8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23日附件下载:·《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局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Codeforplanofurbanwatersystem(2016版)2009-07-08发布2009-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GB50513-2009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5]274号)的要求,由武汉市规划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进行修订而成。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原则;2增加了城市蓝线划定的要求;3强化了水质保护和水生态保护的内容;4将“水系改造”修改为“水系修复与治理”并强化了相关内容;5与其他相关标准协调,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完善;6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武汉市规划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地址:武汉市京汉大道1250号,邮编:430014)。本规范主编单位:武汉市规划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奇志龚道孝何梅李婧陈雄志张全龚斌徐承华但秋君冯一军王波徐照明吴思王家卓程小文姜勇骆保林司马文卉陈岩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赵锂白伟岚李俊奇任心欣1总则1.0.1为规范城市水系及滨水空间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指导城市水系规划的编制,实现城市水系综合功能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范。【条文说明】我国是一个多江河、多湖泊的国家。近年来,位于城市内或城市周边的水体和水系空间资源出现了高强度开发和无序利用的现象。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