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p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offireresistantshutters,fireresistantdoorsetsandfireresistantwindows2014-01-09发布2014-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offireresistantshutters,fireresistantdoorsetsandfireresistantwindowsGB50877-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77二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o.7、4.1.1、4.2.1、4.3.1、4.4.1、5.1.2、5.2.9、7.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目。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向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调研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生产、设计、施工及运行现状,认真总结丁平里应用实践经验,积极吸纳消防科技成果,并广泛征求有关科研、设计、生产及消防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在上述丁e作基础上完成规范报批稿,最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安装,功能调试,验收,使用与维护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c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