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50C82r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03-2006防火卷帘用卷门机Motorsoffireresistantshutter2006-03-06发布2006-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GA603-2006前言本标准的第5,7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是GB14102《防火卷帘》的配套标准,对防火卷帘用卷门机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以作为产品生产、监督检验和市场管理的技术依据。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八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S)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漳州市杰龙机电有限公司、温州市和谐机电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扬、白淑英、张相会、马建明、王诣青、孙甲斌、李博、李希全。GA603-2006防火卷帘用卷门机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以下简称卷门机)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防火卷帘配套使用的卷门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丁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CidtIEC60068-2-1:1990)GB/T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