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P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画JJGJ142-2012备案号J1445-2012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radiantheatingandcooling2012-08-23发布2013-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radiantheatingandc∞lingJGJ142-2012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6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42-2012,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8.1、3.9.3、4.5.1、4.5.2、5.1.6、5.1.9、5.5.2、5.5.7、6.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8月23日3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J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ìt;4材料;5施工;6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7运行与维护。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辐射供冷有关规定,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2.增加了绝热层采用发泡水泥、预制沟槽保温板的地面供暖、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供暖、毛细管网供暖供冷的有关规定;3.增加了辐射面传热量的测试方法;4.对各章节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4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瑞迪北方暖通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丹佛斯自动控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北京温适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中房集团新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土海乔治费歇尔管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