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二〇一五年六月1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ZYA1-12(10)-2015)(试行),(以下简称《指标》),自2015年7月1号执行。《指标》的制定发布将对合理确定和控制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需要起到积极作用。本《指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及时反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本《指标》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建设计院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电力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北京市燃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总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投资估算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制定《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本指标)。一、本指标以《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相关的工程设计标准、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有关定额指标为依据,结合近年有代表性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二、本指标适用于新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改建、扩建的项目可参考使用。三、本指标是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前期编制投资估算、多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参考依据;是项目决策阶段评价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效益的主要经济指标。四、本指标分为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综合指标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分项指标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和综合费用组成。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组成。综合费用由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二)设备购置费依据设计文件规定,其价格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设备运杂费指除设备原价之外的设备采购、运输、3包装及仓库保管等方面支出费用的总和。(三)除通信工程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