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卷第2期Vol21No2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ofHenanJudicialPoliceVocationalCollege2023年6月Jun2023收稿日期:2023-02-24作者简介:李昊霖(1996—),男,河南新郑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对城市治理的启示———以刑事合规整改典型案例为视角李昊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摘要:刑事合规不起诉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企业违规违法的新的处理方式,可以避免企业失去特定经营资格,给予一定的缓冲区,有利于优化一个城市的营商环境。把这种思维模式带入到城市治理中,采取主动积极措施贯彻刑事合规不起诉这种伴随式自检的行为模式,可以有效改变被动式解决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的现状。这不仅是城市治理思维模式的转变,也是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所需。将实行刑事合规不起诉有效地嵌入城市治理中,采取前置措施设置违法违规的“缓冲区”,给予企业合理的“观察考验期”,为企业设置认罪认罚从宽的“整改期”,为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治理等各方面提供良好的环境。关键词:刑事合规不起诉;营商环境;城市治理;思维模式中图分类号:DF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663(2023)02-094-05一、案例引入(一)基本案情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系专门为案发地提供城市污水处理而设立,具有公共事业性质,15年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900万元,采用ASBR等环保工艺,主要收集案发地中心城区的生活污水,日均处理量约为2.2万立方米,最大每天可处理3万立方米,长期以来对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淮河污染治理、美丽城市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3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的某地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水出水水质指标超标。2022年4月,案发地公安机关以该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职工马某等六人在排放污水过程中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移交案发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二)案例分析1.本案具备启动刑事合规整改的条件第一,本案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