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第35卷第3期D0I:10.16858/j.issn.1674-0092.2023.03.020安康学院学报JournalofAnkangUniversityJun.2023Vol.35No.3离婚诉讼中股票期权分割研究潘晓霞(太原学院管理系,山西太原030032)摘要:近年来离婚诉讼中股票期权分割越来越普遍,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对股票期权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层面出现分割困境。离婚诉讼中股票期权分割之司法争议主要体现在法院对股票期权的性质认定不一、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不同、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不一等方面。基于此,文章将股票期权分为婚前取得婚内行权、婚前取得婚外行权、婚内取得婚内行权和婚内取得婚外行权的四种情形,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具体分割方式,以期从实证角度完善离婚诉讼中股票期权分割之立法构建。关键词:离婚诉讼;股票期权;夫妻共同财产;行权;股票期权收益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092(2023)03-0119-05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通过授予公司员工股票期权的方式进行奖励,股票期权在持有人未行权前,只是一种财产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财产价值,只有在持有人行权后才会有股票期权收益"。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明确规定股票期权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在离婚诉讼中,认定股票财产归属以及分割方式十分重要。当待权期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合,就存在股票期权的归属认定以及分割的困难问题。而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限制,进一步使得离婚诉讼中股票期权的分割遭到阻碍,导致各法院裁判不一。股票期权收益的获得离不开员工在公司劳动时间的积累和业绩成果的取得以及非员工一方对家庭劳务的付出和生活的支持。为了维护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对家庭生活的付出以及公司利益的平衡,婚姻法应将股票期权归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并确定股票期权的具体分割方法,并且还需要协调公司法和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司法裁判有力的法律保障[2]。基于此,本文对离婚诉讼中股票期权分割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具体分割方式,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借鉴。一、离婚诉讼中股票期权分割的相关法律概念及比较考察(一)股票期权之界定与属性辨析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基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员工在一定期限后以一定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上市公司与员工签订股票期权授予协议,当待权期届满,员工可以选择行权,即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票,也可以放弃行权。员工需以在公司提供劳务的时间积累或者业绩作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