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砂石执法整治政策法规关于砂石执法整治政策法规一、水利局等部门、单位涉砂职责其一,《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和淘金等行为。第三条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河道采砂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控制、规范开采、依法监管的原则。第四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部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健全河道采砂管理的督察、通报、考核、问责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采(运)砂船舶(车辆)的管理,依法查处证照不齐全的采(运)砂船舶(车辆)、非法码头以及违法运输砂石等行为。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处置河道采砂活动中非法采砂、无证驾驶船舶(车辆)、妨害公务等治安违法和犯罪行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河道采砂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参与河道采砂经营活动,不得纵容、包庇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第三章河道采砂许可第十四条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采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采砂分级管理权限实施许可。河道采砂分级管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规定。未经许可,禁止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第十六条申请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二)有符合环保等要求的采砂作业方式;(三)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四)用船舶采砂的,船舶、船员的证书齐全有效;(五)无非法采砂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八条河道采砂许可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河道采砂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确定中标人或者买受人,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并书面告知从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