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3-03-15作者简介:陶慧,女,1988年生,江苏启东人,文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两《唐书》与唐代文学史建构研究”(21FZWB067);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两《唐书》文人传与唐代文学史建构研究”(2019SJA0240)。①一般来说,北朝诸史多名之为“文苑传”,南朝诸史多名之为“文学传”,这或与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五年于京中设立“文学馆”有关。至初唐修《南史》《北史》,其中的文学家类传,亦《南史》称“文学传”,《北史》称“文苑传”。《新唐书·文艺传序》的重构性书写与北宋文坛之关系陶慧(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7)摘要:《新唐书·文艺传序》相对于前代正史“文苑传序”,无论是对文学本体的价值定位,还是行文书写的结构形式,都呈现出了明显的重构性。这种重构性书写是北宋中期官方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是对其时史学与文学发展趋势的现实回应,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史臣宋祁本人文学观念的部分影响。在为唐代文学树碑立传的同时,也侧面体现出了本朝文坛不同类型文学主体间的复杂现状。关键词:《新唐书·文艺传序》文学书写古文运动后西昆派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853(2023)02-113-08作为《新唐书》中唯一一篇将笔墨集中于“文学”主题的史论,《文艺传序》一直被视为整部史书的文学纲领与文艺宣言,是北宋史臣文学观念最为直观明确的载体。同时,由于《新唐书》官修正史的特殊性质,这一文学观念同时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当时的时代主流看法与官方态度。虽则表面上是对唐代文学成就的总结与评价,但实际上也隐含了北宋政权建构本朝文化秩序的用意。与五代史臣仓促撰成的《旧唐书·文苑传序》相比,具有更鲜明的主观建构性和现实指向性;而相较于北宋前中期士大夫文人的个人文论,则带有更强的政治意味和权力话语属性。然而《新唐书·文艺传序》的理论价值,目前尚未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仍有进一步深入阐释的必要。一、先事功而后文艺:文学本体的价值重判首先值得关注的,便是《新唐书·文艺传》的篇名。正史为文学家设立类传,首见于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其名为“文苑传”。经历南北朝初唐所修数部正史,为文学之士设立专门类传的做法逐渐在史书体例中固定下来,其名或曰“文苑传”,或曰“文学传”①。至五代所修《旧唐书》,亦沿袭传统,名之为“文苑传”。《新唐书》却另辟蹊径,改称之曰“文艺传”。“文艺”一词,古已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