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023Vol.38,No.3引言“城中村”是我国高速城镇化过程中的独特现象,承载着我国超过1亿的新市民①,是大城市新二元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1]。从城市空间结构来看,城中村区位优势明显,土地经济价值较高,但内部建造大量私房和商业设施以发展租赁经济,导致城市空间拓展乏力且与区域规划定位相去甚远。从城市空间品质来看,其在城市景观、社区综合发展方面呈现出负外部性②。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此类问题,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③。在此背景下,城中村治理已成为城市更新不容回避的问题。然而,由于产权复杂性、功能多样性以及利益主体多元性,以城中村为主要形式的非正规聚居点治理更为复杂且困难:政府、开发商、被拆迁居民以及社会公众都牵涉其中,传统更新范式往往以政府或开发商全盘主导,忽视了新市民对于自身权利的诉求,导致拆迁难,甚至产生暴力拆迁,造成了众多严峻的社会后果。如何围绕使用主体、开发主体、管理主体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在城市更新中的权利、义务和所扮演角色来制定实施框架,通过有限的资源分配实现城中村包容性治理目标,是推进我国文章编号:1673-9493(2023)03-0116-10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DOI:10.19830/j.upi.2021.500EnlightenmentofCollaborativeUrbanisminBrazilSlumPlanningtotheGovernanceofUrbanVillagesinChina:ACaseStudyofBeloHorizonte巴西贫民窟协作式规划对我国城中村治理的启示——以贝洛奥里藏特市为例陈天王佳煜石川淼ChenTian,WangJiayu,ShiChuanmiao摘要:随着城镇化深度发展和城市更新的推进,城中村治理成为城市空间治理面临的关键难题。根据巴西贝洛奥里藏特城市发展办公室的相关贫民窟数据和文献资料,可将其贫民窟治理历程大致分为联邦政府强硬治理、公众重夺民主权、公众深度参与城市更新和规划实施效用减退四个阶段。贝洛奥里藏特市在多年探索过程中发展出协作式规划的治理模式,力图将社会正义和环境公平纳入协作规划目标。虽然巴西贫民窟由于历史久远和社会结构负载等原因一时无法得到有效治理,但贝洛奥里藏特市案例体现了地方政府对规划政策与公众参与结合的贫民窟治理路径的积极探索,其处理各利益主体复杂关系的协作式规划模式可为我国城市更新与城中村治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思路。Abstract:Withthein-depthdevelopmento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