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处置对策湖区治安是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局部,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然而,长期以来,湖区因争水面权属(界址)、捕捞习惯、交通运输和河道挖硪采沙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不断发生,有些还会由一般的群体性治安问题演变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开展的重大问题。湖区群体性事件已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处理治安问题比较棘手的问题之一。因此,切实准确地掌握引发湖区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信息,并找出其规律、特点,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预测、化解、平息这类不安定问题提供科学的依据,以保持经济的稳步发展和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就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大课题。为此,笔者结合公安工作实践,拟对湖区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处置对策作些粗浅的探讨。一、湖区群体性事件的根本特点(一)规模大,参与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参与人员一般是以本湖区相关的涉利者或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成员(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为主,行为人具有共同利益、共同目的和“人多势众、法不责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共同心理,一旦发生纠纷,就极易形成少那么十几人,多那么上百人的“队伍〞,男女老少齐参战。(二)调查取证难,调处难度大。由于湖区水面,人各一方人走水流,时过境迁,纠纷现场缺乏“旁人〞和“中间人〞,使案件调查取证难,加之湖区群体性事件的外表往往掩盖着一些历史的或现实的背景,有的还涉及到一些政策方面的原因,情况比较复杂。当纠纷发生后,常常是上访、械斗、围攻、妨害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多种行为同时存在,参与人的要求和行为往往是合理与不合理,合法与不合法互相交织,处理难度比较大,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流血事件,而事发后对凶手认定及后事处理也就是解决纠纷的一个难点。(三)有一定的季节性和较强的反复性。湖区群体性事件有第2页共4页一定的季节性,一般多发生于捕涝季节,同时还具有较强的反复性,有些事件在某一时期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如水位下降)貌似解决,实际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矛盾,一有诱因出现,便会再次爆发,从而使同一事件屡有发生,屡次反复,有的还会引起连锁反响,促使当事双方采取拉据式的报复行为。(四)行为野蛮,后果严重,危害性大。1、经济损失严重。这类事件一旦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少那么几万元,多那么几十万元;2、发生这类事件轻那么伤人,重那么死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