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第三条在XX市XX县区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应当遵守本方法。第四条XX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是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开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物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第二章优惠政策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小区外根底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第七条购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申请购房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方法规定外,还应当提供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第八条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第三章方案与建设管理第九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根底上,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开展规划,经市第2页共5页政府批准后,与开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开展规划,做好工程储藏,为逐年滚动建设创造条件。第十条开展改革委员会会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开展规划和工程储藏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方案和用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方案。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由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要严格限制转包,加强对开发建设企业的本钱管理和监控。第十二条建设单位须持XX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案到规划、土地及相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