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现代警务】2023年1月第1期January2023No.1北京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ofBeijingPoliceCollege警种融合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张明(北京警察学院,北京102202)摘要:警种融合是公安改革的创新成果之一,拥有充分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在理论逻辑上,警种融合符合马克思主义系统论的要求,是一种整体性治理模式;在历史逻辑上,警种融合是人民公安史特别是公安改革史的经验总结;在现实逻辑上,警种融合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现实要求。正确认识和理解这三重逻辑是深化警种融合的重要基础。关键词:警种融合;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中图分类号:D6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758(2023)01-0056-06DOI:10.16478/j.cnki.jbjpc.20221227.00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把新时代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要深化同机构改革配套的相关政策制度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加强机构人员职能整合、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流程衔接。”[1]警种融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际行动,其实质是通过人员、流程和功能的整合解决“碎片化”执法的问题,实现1+1>2的治理效果。深入研究警种融合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有利于全体民警从思想上准确理解警种融合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在行动上坚定自觉地参与警种融合执法、创新警种融合执法,从而推动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警种融合的理论逻辑警种融合有其坚实的理论基础,它是马克思主义系统论的生动实践,是一种整体性治理模式。(一)警种融合符合马克思主义系统论的基本观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学习和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论,坚持和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被首次提出后,“坚持系统观念”进入党的二十大报告,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必须坚持的方法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坚持系统观念”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在党的中央全会和重要文件中尚属首次。党的二十大报告则进一步明确要求不断提高系统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2]系统观念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强调世界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