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降低初任年龄,降低初任年龄,激发央企外部董事履职活力激发央企外部董事履职活力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制度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具体执行过程中与设立时的初衷仍有一定偏离,亟待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和效果文/李俊峰中央企业外部董事能够有效实现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确保企业对经理层的管理更加独立客观。外部董事占多数能够实现董事会在决策上具有较高独立性,有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问题,促进董事会集体决策和科学决策。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履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与设立时的初衷仍有一定偏离,初任年龄偏大、人选范围受限、履职意识不强、兼职并不兼薪、考核流于形式等问题成为掣肘,要深化改革,不断解决外部董事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降低初任年龄,加大企业系统外选聘力度,提升外部董事履职参与感,实现责权利对等,优化考评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效果。制度变迁:从试点、规范到加快完善200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外部董事制度。2009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试行)》,对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进行了规范。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源和渠道。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印发了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报酬待遇、履职支撑以及董事会和董事履Reform国企改革61职评价等一系列制度办法。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国有企业董事会要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改革目标,并要求在2022年底前完成。截至2022年底,3.8万户国有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过半数”目标。存在问题:五大履职挑战亟待化解初任年龄偏大,过渡性安排影响外部董事任期。除极少数中央企业以市场化方式选聘了部分专职外部董事以外,专职外部董事的来源主要是现职转岗。现职转岗人员初任年龄偏大,导致发展空间不足,也影响了外部董事任期。现职转岗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企业现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