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5期(总第436期)成人教育ADULTEDUCATIONNo.52023TotalNo.436doi:10.3969/j.issn.1001⁃8794.2023.05.010基于校企双主体协同的“三教”改革:逻辑关系、内在机理及实践路向金祖旭1,曾绍玮2(1.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义乌322000;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401120)【摘要】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是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方向,也是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基于校企双主体协同,深化职业教育“三教”改革,破解“三教”改革中纵深不足、落实不力等问题,以校企双主体协同与“三教”改革的逻辑关系、内在机理为切入点,提出转变职教办学理念,树立社会化育人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建“岗课赛证”相融合的综合育人机制;完善师资引育制度,构建校企双主体教师培养机制;创新教材建设模式,建立校企共同开发的教材编写与更新机制;围绕校企双主体育人,构建现代化教学方法等实践路向。【关键词】校企双主体;“三教”改革;职业教育;逻辑关系;内在机理;实践路向【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23)05⁃0062⁃07【收稿日期】2022⁃07⁃16【基金项目】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中的‘研究型嵌入’模式与路径分析”,项目编号为20YJAZH023;2021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重点资助项目“基于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三教’改革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编号为2021GB152【作者简介】金祖旭(1984—),男,浙江义乌人,硕士,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高职创业教育;曾绍玮(1971—),男,重庆人,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新时代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面临着新挑战。2022年5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这赋予了校企双主体协同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重要地位,也为职业教育“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赋予了全新内涵。校企双主体协同是职业院校在办学过程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种实践方向,也是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为实现双赢而共谋发展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型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