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shàonián)保護輔導知能研習主講人:日新國中校長吳國彰第一页,共四十三页。兒少保護概念1.兒少保護對象:包括無依、家庭重大變故、受暴、受虐、遭受非法侵害、不當對待或有受害之虞者。2.兒少保護內涵:宣導防治、通報、調查評估、緊急安置、福利補助申請、資源轉介服務、家庭處遇及重建等保護輔導服務,賴公私(ɡōnɡsī)部門網絡合作,方能共竟其功。第二页,共四十三页。迷思ㄧ:家庭暴力不會經常發生,即始發生也不會惡化。家庭暴力具有密性第三页,共四十三页。(一)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為促進未滿18歲兒童、少年身心健全發展、增進其福利所頒布之通則性法律,對於各項保護措施、各該主管(zhǔguǎn)機關權責皆有明確性範定,若發現任何不利於兒童、少年成長事宜,請依相關條文並通報之。第四页,共四十三页。適用於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時。家庭成員定義依法分為四類及其未成年子女(zǐnǚ)――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此外,為即時規制加害人及保護被害人,被害人可依法聲請保護令,提供更完善之保護。第五页,共四十三页。除配偶間強制性交、未滿18歲者對16歲以下兒童少年為性交、猥褻是告訴乃論者外,本章(běnzhānɡ)均為非告訴乃論罪,意即經檢察官、司法警察知悉後,即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逕行偵辦。第六页,共四十三页。引誘、容留、媒介、協助、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未成年為性交易的事件。近年因社會風氣開放,網路普及,使得兒少可以透過聊天室、留言版、即時通訊等方式(fāngshì)自行達成性的交易。政府基於保護立場視其需要,提供相關之保護、協助、安置與輔導之措施。7第七页,共四十三页。12歲以上(yǐshàng)未滿18歲之青少年正值易受同儕影響的青春期,為協助改正偏差行為,對於有犯刑罰行為或之虞的少年/女,少年法院可為情節輕微不付審理、訓誡、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安置輔導、感化教育等裁定。8第八页,共四十三页。對身心障礙者不得有遺棄、身心虐待、限制自由(zìyóu)、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障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的環境、利用身障者行乞或供人參觀、強迫或誘騙身障者結婚、或其他犯罪或不正當行為。9第九页,共四十三页。近年來發生多起因(qǐyīn)父母失業、吸毒、酗酒、離婚等危機,間接導致兒少不幸事件。經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