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JournalofHenanUniversityofAnimalHusbandryandEconomy(总第36卷第198期)收稿日期:2022-09-03作者简介:李君阳(1996—),男,河南鹤壁人,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政法与社会规范说视野下证明责任分配问题研究李君阳〔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摘要:规范说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占据着不可撼动的理论主导地位。以规范说审视《民诉法解释》第91条,不难发现其存在法律要件划分困境并需要予以消解。此外,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与证明责任减轻规则之间的关系并不难厘清。在民事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体系中,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以“原则”和“例外”的形态呈现的。通过反驳与批判学者们支持赋予法官分配证明责任自由裁量权的三个主要理由,可以明确以规范说为理论基础的证明责任分配之中并无法官自由裁量分配证明责任的余地。关键词:证明责任分配;规范说;证明责任减轻规则;法官自由裁量权doi:10.3969/j.issn.2096-2452.2023.01.010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2452(2023)01-0056-06证明责任的分配是证明责任理论的核心问题。在我国已经进入本土化证明责任建构时期的背景下,规范说在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中依旧占据着不可撼动的主导地位,这也决定了围绕证明责任分配的探讨必然是在规范说的视野下进行的。[1]当下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与我国法治变革相互交融,学者围绕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中的一般分配规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诸多研究,极大地促进了证明责任分配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上的进步。证明责任分配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整体进步不能忽视,其存在的不足与缺陷亦不能忽视。笔者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2022年颁布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中第91条作为规定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法条在逻辑上并不周延,存在法律要件划分困境。随着我国证明责任减轻规则的日益完善,其与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之间的关系急需厘清。法律续造情形的客观存在、完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以及实现个案公平是学者们支持赋予法官分配证明责任自由裁量权的三个主要理由,如何予以反驳与批判才能维护规范说理论的正当性是亟待解决的难题。因此,笔者拟在下文中对这些问题予以逐一分析,以期有益于我国当前证明责任分配在理论上的丰富与实践上的进步。一、《民诉法解释》第91条的要件划分困境及其消解《民诉法解释》第91条以德国学者罗森贝克的规范说为理论依据,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