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学校检查评估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体育局:近年来,为保障根底教育事业的开展和教育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开展了各种检查、评估活动,对催促学校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标准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各种检查、评估过多,许多内容多头检查、重复评估,一些学校一年接受上级检查达十几次,有的学校甚至超过几十次,学校普遍反映负担过重,校长难以静下心来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进一步标准对普通中小学的检查评估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检查评估工作的根本原那么1.依法开展检查评估。凡法规规定的具有学校管理权限的部门才能进校进行检查,检查、评估的工程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那么,学校可以拒绝接受检查评估。在检查和评估工作中,检查评估部门要注意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2.严格控制对学校检查评估的工程和次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必须统筹安排,改进方式,加强综合,减少次数。部门内设机构不得自行组织检查、评估。3.检查评估要以学校自检、自评为主。学校应建立自检、自评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自检、自评范围,每年进行一次。有关部门视学校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无特殊情况的,一般不进校检查。二、建立标准的工作制度1.建立检查评估年度审定制度。除对学校的一些应急性的检查评估外,凡次年需要进行的检查评估工程,均要报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审定。检查评估工程经审定后,不得随意再增加检查评估工程、次数。对学校卫生、食品、平安等专项检查要统筹安排,注意覆盖面,不要只集中安排在某些学校。2.建立检查评估的公告制度。经审定后的检查评估工程检查第2页共2页评估前应予以公告,否那么,不得进校检查评估。一些急需进行的检查如卫生、防疫、消防、平安等检查结束后要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3.建立免检制度。凡严格依法办学、在屡次检查评估中表现突出、社会反映良好的中小学校,在一定时期内可实行单项检查的免检制度。三、加强管理,提高检查评估工作的实效1.进一步改进检查评估的工作方法,提高检查评估的实效性组织检查评估的部门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制定检查评估的内容和指标,按照规定程序,尽量减少直接对学校教师正常教学活动的影响。在检查评估过程中要切实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指出缺乏,提出改进工作的有效方法,使学校真正能够从检查评估...